依管理辦法第三條逐項對照
PIF 自我檢核表:十六項你手上有幾項
PIF 的十六項不是十六個平等的格子。其中三項是門檻——缺任何一項,其餘十五項做得再完整,這份檔案在法規上都不成立;另外三項可以免建立,條件是由合格的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評估後敘明理由。所以看「幾分之幾」沒有意義,要看缺的是哪一種。
下面十六項照法條原文列出。逐項點選之後會算出結果與後續建議。整張表都在你自己的瀏覽器裡計算,不會上傳任何內容——公司的合規缺口不該傳給別人的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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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產品基本資料
產品名稱、產品類別、劑型、用途、製造廠名稱與地址及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資訊。
這一項怎麼補
產品登錄時多半填過,抄過來核對即可。分段製造的要把每一段製造廠與其執行製程都列出來(同條第三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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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完成產品登錄之證明文件
門檻完成產品登錄之證明文件。
這一項怎麼補
到食藥署的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完成登錄後下載。沒有登錄,後面十五項都沒有著力點——這是起點,不是其中一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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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全成分名稱及其各別含量
門檻全成分名稱及其各別含量。
這一項怎麼補
只有製造廠給得出來,是唯一非跟原廠要不可的一份。原廠擔心配方外洩時,可以用保密協議,或約定僅供合規評估、不外流的提供方式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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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產品標籤、仿單、外包裝或容器
產品標籤、仿單、外包裝或容器。
這一項怎麼補
要是實際上市的版本,中文標示須符合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七條。設計檔或實品照片都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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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製造場所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證明文件或聲明書
製造場所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證明文件或聲明書。
這一項怎麼補
注意法條寫的是「證明文件或聲明書」——不一定要有第三方 GMP 證書,符合規定的聲明書也算。這一項常被誤以為非驗廠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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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製造方法、流程
製造方法、流程。
這一項怎麼補
原廠的製程說明。不需要細到配方等級,但要看得出製造步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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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使用方法、部位、用量、頻率及族群
使用方法、部位、用量、頻率及族群。
這一項怎麼補
這一項會直接決定第十六款怎麼算——用在眼周和用在四肢,暴露量算出來不一樣。寫得含糊,安全性評估就做不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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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產品使用不良反應資料
產品使用不良反應資料。
這一項怎麼補
沒有發生過就據實記載「無」。重點是有沒有蒐集與記錄的機制,不是要有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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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產品及各別成分之物理及化學特性
產品及各別成分之物理及化學特性。
這一項怎麼補
最常「交了卻不成立」的三項之一。原廠規格書通常只有成品,各別成分的物化特性要另外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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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成分之毒理資料
成分之毒理資料。
這一項怎麼補
最常「交了卻不成立」的三項之一。多數情況不必重跑動物試驗,用既有毒理資料庫與科學文獻佐證即可——但哪些能引用、要引到什麼深度,要由 SA 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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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
可免建立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。
這一項怎麼補
依第三條第五項可免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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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微生物檢測報告
可免建立微生物檢測報告。
這一項怎麼補
依第三條第五項可免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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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防腐效能試驗報告
可免建立防腐效能試驗報告。
這一項怎麼補
依第三條第五項可免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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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功能評估佐證資料
功能評估佐證資料。
這一項怎麼補
有宣稱才需要。包裝或廣告寫了什麼效果,就要有對應的佐證;反過來說,拿掉撐不起來的宣稱也是一種做法,而且常常比補資料便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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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資料
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資料。
這一項怎麼補
包材供應商的材質證明。注意範圍是「與產品接觸」的部分,外盒不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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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產品安全資料
門檻(一)經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名並載明日期之安全性評估結論及建議。(二)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符合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。
這一項怎麼補
這一項決定 PIF 是「有交」還是「有效」。未經合格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名並載明日期,整份 PIF 不具法定效力。資格要件在第四條到第六條:醫學系、藥學系、化粧品學、毒理學及相關系所畢業,並修習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(法規 4 小時+成分應用與風險 8 小時+安全評估方式 36 小時+結論製作 6 小時),且每年至少 8 小時繼續教育。
關於第十一至十三款
第十一至十三款依第三條第五項得免建立——但不是「不用做」,而是要由合格的安全資料簽署人員依產品屬性或特性評估,並在第十六款的產品安全資料裡敘明理由。這通常是最容易省下的一筆費用,也是最容易誤省的地方:沒有人簽字說明理由就直接不做,等於少了三項。
本表依《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》第三條整理,供自我盤點參考,非主管機關之認定。個案是否符合規定,仍應以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與個別評估為準。